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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报12批次不合格食品 近六成检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2019-10-24 来源:食品论坛

10月2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通报了12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兽药残留、污染物等指标。

近六成不合格样品检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近六成。其中,义乌市喜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台州妙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桃炖奶(白桃味奶冻)、嘉兴多德福食品城喂伟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湖州好运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丁香老陈皮(加糖话化类)(注:湖州好运来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调查,对该异议予以认可)、颜正东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温州瓯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三门合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瑞安市金道海蜇加工厂生产的即食海蜇头、杭州萧山超利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宁波盛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时光杯(雪糕)均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舟山昌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飞鱼籽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华市婺城区炳芳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金华市婺城区全家乐棒冰厂生产的纯白糖冰棍检出大肠菌群、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白砂糖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金华市婺城区鑫合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武义上珍园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检出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是白砂糖、绵白糖、冰糖等质量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它主要影响糖品的外观,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国家标准《白砂糖》(GB/T 317-2018)中规定精制白砂糖的色值要≤25IU,优级白砂糖的色值要≤60IU,一级白砂糖的色值要≤150IU,二级白砂糖的色值要≤240IU。

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桐乡市高桥林家铺子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桐乡市屠甸晏城城东食品蔬菜厂生产的菜芯检出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瓯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杭州萧山宏达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萧山萝卜干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甜味剂,其甜度比蔗糖甜300-500倍,在生物体内不被分解,由肾排出体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糖精钠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15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样品分别检出兽药残留问题、污染物指标问题,分别为:武义加贝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黄鱼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新橡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网烧鱿鱼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舟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温州、嘉兴、金华、台州、舟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我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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