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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克时艰 多部门出台措施全力应对疫情

2020-02-05 来源:中国水产品

发改委:尽量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

2月3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明确提出:尽量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将分情形制定出台对冲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尽量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以更大力度更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连维良还表示,要推动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市运行、医用物流和生活必须品及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尽快复工。利用5个既有物流园区,建立进鄂应急物资道路运输中转物流服务站,实现运输车辆快卸快返。对运输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活必需品优先保障运力,对相关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

农业农村部: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2月3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会议强调,保障农产品供给是应对疫情工作的重要内容。农时不等人,在抓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要兼顾当前农业生产重点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蔬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指导各地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搞好产销衔接,推动解决部分地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物资运输受阻问题,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要切实抓好夏粮田管和春耕备耕工作,努力夺取夏粮丰收,继续推动生猪生产恢复。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时规范处置新发疫情。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控疫情做好报关和纳税服务的公告》

2月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控疫情做好报关和纳税服务的公告》,对于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

财政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提供贴息支持

2月2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提供50%的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个人,已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并给予贴息。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对重点地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严打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防护用品非法制售

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林草局、药监局等部委(局)召开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会议强调,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不得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等。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行为。

央行:开展1.2万亿元逆回购 银行流动性比去年同期多9000亿元

2月2日,央行发布公告表示,为维护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和货币市场平稳运行,2020年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开展1.2万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投放资金,确保流动性充足供应,银行体系整体流动性比去年同期多9000亿元。

中国贸促会: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2月2日,中国贸促会向浙江湖州某汽配制造企业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据悉,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较强的执行力。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为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中国贸促会1月26日起对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进行改造,新增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在线申请功能。此外,已有近千家企业向中国贸促会开展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在线咨询。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中国贸促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其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减少损失。

市场监管总局: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等涨价信息

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否则即可认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2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物资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财政部等三部门: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关税

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公告指出,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农业农村部:扎实做好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

2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出通知,要求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委)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发生船岸交互扩散和在海上蔓延。

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

1月3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通知》强调,各地要坚决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要求,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疫情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宣布在疫情期间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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